专利必须需要申请登记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申请流程必须符合规定的步骤,手续,按照规定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经法定的申请手续,才能申请登记成功。下面小编为您讲解一些发明专利申请的需求。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先申请原则

  (一)第一种,先发明原则(美国和菲律宾采用):同样的发明专利,还没有发名完成,两个或者多个申请人申请,专利权属于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

  (二)第二种,先申请原则(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同样的发明专利,还没有发明完成,两个或者多个申请人申请,专利权属于先申请的申请人。由此看来,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尽早提出专利申请,否则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申请而失去取得专利权的机会。但如果发明创造构思尚不成熟,或者申请文件尚未准备充分,则不宜仓促提出专利申请,不然在以后的审批程序中出现问题,也会影响专利权的取得。

  二、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规定,否则不能够产生效力。

  三、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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