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申请,再进过核准,若审核通过就刊登在官方公告上。时间上时从公告之日起的30日,异议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且不得超出3次。他人可以对该商标提起异议。所以,在这一段时间上会有一定的变动情况,而这是商标注册的较后面的步骤,也应当更加重视。那么,商标注册中有关商标异议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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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异议周期中,若无异议,就可以“实际使用”为基础的申请,一般在公告后3个月取得注册,并领取商标注册证。无他人异议,以“意向使用”为基础的申请的,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会在8周后签发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人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及使用证据(Statement of Use)。通常情况,每个类别至少需要选择一个商品或服务,提供其至少2-3张证据照片或样本图片,同时申请人需在“使用声明”上签字。

  因此,如申请人尚未实际使用该申请商标,可以提起不超过5次延期请求,将期限从核准通知签发日期起共计36个月,每次延期申请须按类别支付延期官费。提交的使用声明及证据经审查合格的,将会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签发的商标注册证。

  所以,在商标申请阶段,只有以“国内注册”为基础,和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到美国的,无需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其他均需提供。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商标取得注册后的第5至6年期间,还需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及使用证据,未提供的视为商标无效。因此,在商标注册的这些步骤中,还是要已较为细致的方式去将需要提交的资料,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好好处理。因此,若需了解更多相关咨讯,可以直接进入中细软商标平台,在线客服一对一提供专业咨询,可以解决您的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