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是指,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的规定,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算上还未正式脱欧的英国,欧洲联盟一共有28个国家,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逐一国家注册,欧盟商标注册费用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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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商标注册国家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具有以下特色: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官方规费,一部分是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不同,收取的商标注册代理费用也不同。如果想注册欧盟商标,可以咨询中细软海外商标顾问,为您先查询,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