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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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公告如下: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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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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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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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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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9年12月23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